一、核心位置:CTD模块2(概述与总结)与模块5(临床研究报告)
根据中国及ICH要求,无种族差异文件主要分布在以下两个模块:
模块2.7.4(临床总结-种族敏感性分析摘要)
此处需提供种族敏感性分析的高层级概述,包括对亚裔(尤其是中国)人群与欧美人群的疗效、安全性数据的一致性评估结论611。
需引用模块5中的详细数据,并说明支持注册的关键证据。
模块5.3.5.4(临床研究报告-种族敏感性分析)
此处提交完整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药代动力学(PK)/药效学(PD)数据的跨种族比较;
剂量-暴露量-反应关系的差异性评估;
安全性事件(如不良反应率)的种族间差异分析6117。
若适用,需附亚组分析或独立亚裔人群研究数据。
二、补充位置:特定申报场景的附加要求
进口药品注册(含临床急需境外新药):
除模块2和5外,需在区域行政信息(模块1) 中单独提交《种族敏感性分析报告》作为支持性文件,并声明申报资料与原上市国内容一致11。
例如,依据《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工作程序》,需提供针对中国人群的种族敏感性分析专项报告11。
生物标志物资格认定:
若涉及基因组生物标志物,种族差异数据需整合至模块4(非临床报告)或模块5,以支持生物标志物在不同人群的适用性7。
⚠️ 三、关键内容与格式要求
分析范围:
必须涵盖药效、安全性、剂量合理性,特别关注中国人群数据缺失时的外推依据611。
数据来源:
可引用全球临床试验的亚裔亚组数据,或专门针对亚洲人群的桥接研究11。
文件格式:
模块2部分需提供中文摘要;模块5的完整报告可附英文原文,但需配中文翻译件11。
四、特殊情形说明
豁免提交情形:
若药品已在日本、港澳台地区上市且积累充分临床数据,可暂不提供人种差异研究(需提交地区使用情况报告)11。
一致性评价中的要求:
仿制药若采用境外生产线同一工艺,需在模块3(质量部分) 提供工艺一致性证明,但种族分析通常仅适用于新药或进口药134。
结论
无种族差异文件的核心位置为CTD模块2.7.4(摘要)和模块5.3.5.4(完整报告)。进口药品还需在模块1附加独立报告。需注意:
内容需符合ICH E5(种族因素)和E17(多区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若未提供充分证据,可能被要求补充亚裔人群研究611。
建议结合具体申报类型参考NMPA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年第44号)及临床急需境外新药程序细则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