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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立醫院与免費醫療简介

分类:医院专科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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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 3884 號公告(修訂於 2017 年 6 月 18 日生效)、
2020 年第 2107 號公告(修訂於 2020 年 1 月 29 日生效)
醫院管理局條例(第 113 章)
收費表修訂
公眾收費–符合資格人士
1.1 住院病人收費–公眾病房
(a) 是項費用包括病人所需的臨床、生化及病理學檢驗(包括診症、診斷影像及其他
檢驗)、疫苗注射及一般護理費用,以及醫院和診所按規定份量發給的藥物。
(b) 住院病人,包括使用日間程序病房的病人,須根據下列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收費率
繳交住院費用:

(i) 急症病床 120
(ii) 療養∕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 100
(c) 入住急症病床的病人,首天須繳付入院費 75 元。如病人是由急症室轉介入院,
則可豁免入院費。
(d) 凡未滿十二歲的兒童須按入住病床類別繳付一半住院費。其他費用則與成人相同。
(e) 未能與其母親同時出院的嬰兒,須按其入住病床類別繳付一半住院費用。其他費
用則與成人相同。
(f) 陪伴病人並佔用床位的人士,每日費用如下:

(i) 急症病床 120
(ii) 療養∕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 100
(g) 於舂磡角慈氏護養院或沙田慈氏護養院使用護養病床的病人,每月住院費用為
2,370 元。
(h) 入住醫院公眾病房而獲供應西餐或特別中餐的病人,除上述指定的每日住院費用
外,另須繳交下列費用:

特別中餐 100
西餐 200
1.2 住院病人收費–特別病房
(a) 入住下列兩間醫院特別病房的病人,須根據下列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收費率繳交住
院費用:
 元
- 2 -
(i)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 3,040
(ii) 律敦治醫院 2,100
(b) 是項費用包括病人所需的臨床、生化及病理學檢驗(包括診症、診斷影像及其他
檢驗)、疫苗注射及一般護理費用,以及醫院和診所按規定份量發給的藥物。
(c) 凡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入住特別病房,須繳付一半住院費用。其他費用則與成人相
同。
(d) 未能與其母親同時出院的嬰兒,須繳付一半住院費用。其他費用則與成人相同。
(e) 陪伴病人並佔用床位的人士,每日費用為 120 元。
(f) 入住醫院特別病房而獲供應西餐或特別中餐的病人,除上述指定的每日住院費用
外,另須繳交下列費用:

特別中餐 100
西餐 200
1.3 門診病人收費
(A) 診治費用包括處方藥物(在專科診所求診的處方藥物除外)、病理學檢驗、放射學
檢驗及其他檢驗。每次的費用如下:

(a) 急症室 180
(b) 普通科診所 50
(c) 專科診所(包括專職醫療診所)
- 首次求診 135
- 其後每次求診 80
(d) 到診所或醫院接受注射或敷藥 19
(e) 到醫院接受產前或產後護理及到胸肺科診所求診 免費
(B) 到專科診所求診,處方藥物每種收費 15 元。
(C) 符合資格人士在東華東院、東華醫院或廣華醫院普通科或專科診所(不包括專職
醫療診所)求診,接受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注射或敷藥,除專科診所的處方藥
物外,其服務毋須繳付任何費用。專科診所的處方藥物每種收費 15 元。
1.4 日間醫院/日間程序收費
(A) 到日間醫院求診,每次的費用如下:

(a) 精神科日間醫院 60
(b) 老人科日間醫院 60
(c) 復康日間醫院 55
病人如獲供應膳食,除上述指定的每次求診費用外,另須繳交下列費用:

- 3 -
特別中餐 80
西餐 160
中餐不另收費
(B) 腫瘤科診所或腎科中心∕診所日間程序及治理,每次收費為 96 元。
(C) 除(B)項外,到日間醫療設施接受日間程序及治理,每次按第 1.1(b)(i), 1.1(c)及
1.1(d)條所列入住急症病床的費用收費。
1.5 社區服務收費
社區服務費用如下:

(a) 社康護理服務(每次) 80
(b) 社區專職醫療服務(每次治療) 80
精神科社康護理服務不另收費。
- 4 -
2003 年第 44 號特別公告
1.6 牙科診療收費
醫院或診療所只提供牙科服務予需要緊急牙科治療或牙科診療為其治療的必要部分的
病人。病人除繳付住院及/或診症費用外,並須繳付鑲牙及補缺器費用,該款額將由
醫院/診療所牙科醫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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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符合資格人士」及「非符合資格人士」之定義
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門診服務均按照列於政府憲報之收費表收費。醫療收費可分為下列三類:
公眾收費–符合資格人士
公眾收費–非符合資格人士
私家收費
 只有下述類別的病人,才有資格按照適用於「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率繳費: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 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身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或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認可的其他人士。
上述類別以外的人士將被定義為「非符合資格人士」。

(C) 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
為確保符合資格人士產婦優先使用公共醫療服務,及減低非符合資格人士產婦不接受產前檢查的誘因,醫院管理局實施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

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為39,000元,這適用於已確認預約分娩服務及已接受由醫院管理局所提供的產前檢查之人士(即已確認預約個案)。除在下述情況,這項收費概不發還。醫院管理局在接獲申請後可以考慮全數退款,惟須扣除病人就該次懷孕所接受醫院服務的相關收費:
該次懷孕出現流產、終止懷孕或死產;或
在繳付最低收費後而於分娩前,產婦的身分由非符合資格人士轉為符合資格人士。
未經確認預約分娩服務及/或沒有接受由醫院管理局提供的產前檢查之人士(即未確認預約個案),產科最低收費為90,000元。

詳情請參閱憲報有關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收費。

(D) 行政收費
為免病人遲繳或拖欠醫療費用,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提供的醫療服務,延遲支付該醫療費用須繳付行政費。

任何人士如拖欠醫療費用,包括自費項目、藥費、藥物處理費及用者自付的醫療服務,均須繳付行政費。

第一期行政費
由賬單發出日期起計60天後,徵收欠款額的5%,每張賬單上限為1,000元

第二期行政費
由賬單發出日期起計90天後,徵收欠款額的10%,每張賬單上限為10,000元(不包括未付的第一期行政費)

第一期及第二期行政費總上限為欠款的15%,最高金額為11,000元。

詳情請參閱憲報 - 行政收費。

(E) 如何閱讀賬單 / 尚欠款項結單
1. 賬單 - 賬單詳列在指定時間內已提供予病人的服務費用。請參閱賬單樣本:

i. 賬單 (適用於公眾收費)
ii. 賬單 (適用於私家服務收費)

2. 尚欠款項結單 - 尚欠款項結單為截至結單日為止,已發出但仍未完全清繳的賬單總額。請參閱 尚欠款項結單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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